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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疗保障
名称: 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医保知识库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12-30 发布日期: 2025-12-30
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医保知识库
发布时间:2025-12-30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地区 标准问题 政策解答
呼伦贝尔市 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您好,自治区外住院起付线:800元,在职职工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88%、90%、92%;退休职工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90%、92%、94%。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职工异地就医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吗? 您好,在开通门诊统筹联网直接结算的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费用可直接进行结算,无需备案。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职工医保的异地就医费用结算执行什么报销政策? 您好,跨省和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均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规定。回参保地手工报销的执行“参保地目录、参保地政策”规定。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城乡居民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时间限制吗? 您好,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有效期内同一就医地无需再次备案。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城乡居民医保在内蒙古自治区内就医是否需要备案? 您好,内蒙古自治区内就医推行无需异地备案,呼伦贝尔市参保人员在区内各盟市住院均无需备案,住院时可出示社会保障卡或电子医保凭证直接结算,按照呼伦贝尔市本地医院比例报销。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城乡居民医保异地住院如何直接报销 您好,跨省异地就医前,您只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就可以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了;在自治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无需备案,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费用结算执行什么报销政策? 您好,跨省和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均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规定。回参保地手工报销的执行“参保地目录、参保地政策”规定。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比例是多少? 您好,在职职工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划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按照2021年全区平均养老金(3272元)为基数,按照2%比例定额划入。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账户共济政策 您好,家庭共济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和防疫消杀等医保支付范围内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也可以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医保、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等的个人缴费,但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支出。
呼伦贝尔市 如何办理账户共济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授权方法:
1.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授权信息后,点击“地方专区”,进入内蒙古自治区专栏。2.点击“更多”模块,从“业务经办”中找到“家庭账户共济”,然后填写具体信息。3.填写授权人和使用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输入“开始日期”,阅读个人承诺书并完成签名,上传使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点击“共济授权”,完成绑定,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职工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您好,凡是参加了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包括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享受我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
在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不含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
 (一) 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年度起付标准,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 医疗机构分别调整为 500 元、300 元、200 元。起付标准按自然年度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 500元。
(二) 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年度起付标准,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 医疗机构分别调整为 300 元、200 元、50 元。起付标准按自然年度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 300元。                                           (三)未定级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起付标准按照一级医疗机构设置,即在职职工200元,退休人员50元。
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与定点医疗机构累计共用,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只负担一次起付线,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4000元、退休人员50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一级定点医疗机构80%、未定级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70%,退休人员增加5个百分点。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职工普通住院报销政策 您好,呼伦贝尔市内和自治区内住院就医的起付线及报销比例: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院起付线分别为 600元、400元、50元(自治区内中蒙、蒙医医院住院起付标准降低20%),外转800元。报销比例:在职职工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院分别为 88%、90%、92%;退休职工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院分别为90%、92%、94%,自治区外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同自治区内。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12万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支付限额38万元,年度累计支付限额共计50万元。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参加职工医保哪些费用医保不报销 您好,(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五).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
(六).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遇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经法定程序,可做临时调整。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职工急诊费用如何报销? 您好,急诊门诊按照普通门诊政策报销,急诊住院按照普通住院政策报销。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参加职工医保异地就医现金结算后如何报销? 您好,如异地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零星报销。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您好,统筹区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定点零售药店,一个自然年度内,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急)诊医药费用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0元,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城乡居民医保普通住院报销政策 您好,呼伦贝尔市内和自治区内住院就医的起付线及报销比例: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400元、800元(自治区内中蒙、蒙医医院住院起付标准降低20%),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65%、75%、90%,(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1500元以内按100%报销,超出1500元按90%报销),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城乡居民医保哪些费用医保不报销 您好,(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五).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
(六).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遇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经法定程序,可做临时调整。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参加职工医保在职职工缴费比例 您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个人缴纳部分由参保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按照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7.5%(含生育保险)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的医保缴费费率为 2%。办理医保转退休后,不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灵活就医人员缴费标准 您好,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业务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按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105元的60%的8%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金额为4668.48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为120元,共计4788.48元。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怎么办? 您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按照办理医保退休当月的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余期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办理医保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居民医保2024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 您好,2024年度,普通人员个人缴费每人400元。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 您好,2024年度的呼伦贝尔市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20日,过期停止办理。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要注意什么? 您好,1.参保规定。按照《规程》要求,新生儿参保登记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明,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代办人)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
2.待遇享受。一是已在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后,自新生儿出生之日起且出生当年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二是未在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和缴纳医保费的,需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不设置等待期,缴费后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参保资助 您好,(1)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低保对象、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返贫致贫人口(含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因病突发严重困难人员);
(3)重度残疾人;
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特殊人员参保缴费资助标准 您好,2024年,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补助。低保对象、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返贫致贫人口(含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因病突发严重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200元,医疗救助基金定额补助200元。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200元,残联定额补助100元,医疗救助基金定额补助100元。资助参保政策每年会有变动,请随时关注最新政策,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职工门诊慢性病病种 您好,职工门诊慢性病病种22种:高血压、糖尿病,高血压、糖尿病双病种,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帕金森氏病(帕金森综合症)、布鲁氏菌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系统性硬化症,冠心病、颈动脉置放血管支架及搭桥术后,活动期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再生障碍性贫血、肺结核及其他部位结核、肺气肿、精神疾病门诊治疗、大骨节病、肺动脉高压、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含白血病、多发骨髓瘤)、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门诊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血友病。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职工门诊慢性病起付线 您好,职工门诊慢病不设置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按照病种报销比例进行待遇支付。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职工医保的特殊病种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用药是否可以同时申报? 您好,可以同时申报,但涉及相同的药品不能重复享受待遇。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职工医保的跨省异地特殊病种门诊慢性病待遇 您好,已经缴纳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并通过慢病认定的参保人员,跨省异地与统筹区内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支付限额一致,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 您好,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18种:两病(高血压、糖尿病),原发性高血压Ⅲ期、有并发症的糖尿病、活动期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再生障碍性贫血、肺结核、布鲁氏菌病、精神疾病门诊治疗、苯丙酮尿症(PKU)、大骨节病、肺动脉高压、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含白血病、多发骨髓瘤)、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门诊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血友病。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标准 您好,城乡居民门诊慢病不设置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按照病种报销比例进行待遇支付。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城乡居民医保的跨省异地特殊病种门诊慢性病待遇 您好,已经缴纳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并通过慢病认定的参保人员,跨省异地与统筹区内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支付限额一致,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城乡居民医保的特殊病种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用药是否可以同时申报? 您好,可以同时申报,但涉及相同的药品不能重复享受待遇。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职工生育医疗费的范围 您好,职工生育包括门诊和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包括婴儿费用)。                                                                生育门诊: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的门诊产检费用,门诊流产或进行节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实施门诊绝育手术的医疗费用。                                                                    生育住院:参保职工因分娩、流产、节育或绝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您好,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职工生育津贴领取天数如何计算 您好,女职工生育津贴领取天数计算方式:
1.单胎顺产98天;
2.难产单胎113天;
3.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15天;
5.怀孕满4个月流产42天;
注:非财政全额供养男职工,其配偶生育期间,以男职工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缴费金额为基数,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15天护理假津贴。
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职工生育保险交够几个月可以申请生育津贴? 您好,用人单位按规定为非财政全额拨款参保女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一年,并继续缴纳的,可以申请生育津贴,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职工医保宫外孕能报销吗 您好,宫外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居民生育报销政策 您好,参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发生生育费用可按照居民医保的住院政策支付,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职工门诊特殊用药政策 您好,门诊特殊用药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85%,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职工医保的异地费用可以享受门诊特殊用药待遇吗 您好,参保人员在异地可以享受与统筹区内门诊特殊用药相同的报销比例待遇。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用药政策 您好,门诊特殊用药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70%,感谢您的关注。
呼伦贝尔市 异地可以享受门诊特殊用药待遇吗 您好,参保人员在异地可以享受与统筹区内门诊特殊用药相同的报销比例待遇。感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