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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00MB19327583/202208-00011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疗保障
名称: 关于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两病”门诊用药待遇保障的通知 文号: 呼医保发〔2022〕23号
成文日期: 2022-08-25 发布日期: 2022-08-26
关于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两病”门诊用药待遇保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6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旗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市局综合保障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两病”门诊用药待遇,推进国家“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活动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居民医保“两病”待遇享受率,决定将居民医保“两病”门诊用药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提高为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变。

调整后,支付比例高于居民普通门诊(“健康小药箱”)支付比例。各旗市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多措并举,积极引导“两病”参保患者优先使用“两病”门诊待遇,切实提升“两病”患者待遇享受率。

本通知自系统调整完成后执行。

 

 

 

                        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