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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10:54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字体:[ ]

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呼伦贝尔市政府网站http://www.hlb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及通讯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新区巴彦托海路民生大厦708室,邮编:021000,电话:0470—811580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服务质效的重要抓手,紧密围绕医疗保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不断完善信息管理机制、强化平台建设、健全监督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聚焦参保群众关切的医保核心内容,及时发布医保动态、政策宣传、便民服务举措等信息,2025年,政府部门网站公开信息282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54条,抖音账号发布38期视频,累计播放量37.9万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审核、办理、答复全流程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质量,及时受理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本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梳理法定公开事项,明确公开主体、内容、依据、时限等要素制定《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确保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建立健全信息生成、审核、发布全链条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初审-复审-终审”三级保密审查制度。定期开展政府信息梳理归集工作,对失效、过时信息及时清理更新,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实用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推进政府部门网站的升级与完善,推动政策宣传和业务协同,根据医疗保障工作的实际需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门户网站栏目结构,全面提升参保群众的使用感受,切实提高网站信息提取便捷度。依托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的传播优势,及时发布医保政策解读、工作进展等内容,持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增强信息发布的传播效果与社会影响力,让医保政策能够更快速、更广泛、更准确地传递到广大参保群众中。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作为重点工作统筹部署,加强网站整体建设和信息内容协同推进,持续提升政务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时效。紧紧围绕群众医疗保障实际需求,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强化社会监督,保障参保职工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不断提高医保政策的社会知晓度,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归属感,积极推动医疗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渠道协同性有所欠缺,政府部门官网、政务新媒体、抖音等公开渠道存在信息更新内容不同步现象。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水平高有待提升,对参保群众关切的待遇政策、基金管理等重点内容信息公开精准性不足,部分公开内容与参保群众实际需求匹配度不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完善多渠道信息公开同步机制,明确政府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抖音等信息公开载体更新范围和时限,确保政策文件发布后完成各渠道同步。二是“群众需求”为导向,按照《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对待遇政策、基金管理、经办服务等高频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动态更新,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提升公开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23日